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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发行与承销备考辅导:资本结构理论资料(二)
面的概述。但他本人并不完全赞同传统资本结构的观点,而是采用一种折中的办法对净经营收入理论进行修正,认为如果公司采取适度数量的债务筹资,影响到普通股股东可分配盈利的债务利息和股权成本不会与因债务筹资而增加的风险补偿得到同步增加。这样,公司通过提高财务杠杆来筹资,这在一定限度内将会提高公司的预期市场价值,超过该限度,股权成本的提高部分将足以抵消可供股东分配盈利的增加部分,结果导致公司市场价值降低。所以,公司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将先降后升,也就存在一个最优的资本结构。 早期的企业融资结构理论对企业债务融资和权益融资成本以及企业市场价值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探索性的分析,为现代融资结构理论产生与发展创造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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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证券发行与承销复习资料:公开发行新股
到过证交所的公开谴责;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12个月内存在不履行向投资者做出的公开承诺的行为;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管人员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构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3、配股的特别规定。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简称“配股”),除符合上述一般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30%;(2)控股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承诺认配股份的数量;(3)采用《证券法》规定的代销方式发行。 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发行新股的法定条件及关注事项 1、 基本条件:(1)具备健全且运行达到拟配售数量的70%的,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4、增发的特别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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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证券从业考试《发行与承销》课堂习题汇总
2010年证券从业资格全科套餐,七折优惠,并赠送100元模考卡! 2010证券从业考试《发行与承销》课堂习题汇总 1 2010证券从业考试《发行与承销》课堂习题:第1章 查看 2 2010证券从业考试《发行与承销》课堂习题:第2章 查看 3 2010证券从业考试《发行与承销》课堂习题:第3章 查看 4 2010证券从业考试《发行与承销》课堂习题:第4章 查看 5 2010证券从业考试《发行与承销》课堂习题:第5章 查看 6 2010证券从业考试《发行与承销》课堂习题:第6章 查看 7 2010证券从业考试《发行与承销》课堂习题:第7章 查看 8 2010证券从业考试《发行与承销》课堂习题:第8章 查看 9 2010证券从业考试《发行与承销》课堂习题:第9章 查看 10 2010证券从业考试《发行与承销》课堂习题:第发行与承销10章 查看 11 2010证券从业考试《发行与承销》课堂习题:第11章 查看 12 2010证券从业考试《发行与承销》课堂习题:第12章 查看 最后更新:7月9日 [更新完毕!] 考试吧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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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发行与承销》笔记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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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证券发行与承销复习资料:股票上市公告
一、股票上市公告书编制和披露的要求 上市公告书是发行人在股票上市前向公众公告发行与上市有关事项的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应按《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及核准其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规则》和《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中的有关要求编制上市公告书。 上市公告书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 与招股说明书一样,上市公告书也有“一般要求”,也有“披露和报送”(要刊登在至少一种由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及证监会指定的网站上,要置备于发行人住所、拟上市的证交所、有关证券经营机构住所及其营业网点;发行人应在披露上市公告书后10日内,将发行人在股票上市前向公众公告发行与上市有关事项的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上市公告书文本一式五份分别报送发行人注册地的证监会派出机构、上市的证交所。注意与招股说明书报送的时间规定一样,但报送的对象有区别:证监会和证监会派出机构。) 二、股票上市公告书的内容与格式 重要声明与提示;股票上市情况;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股票发行情况;其他重要事项;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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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证券发行与承销复习资料:股票估值方法
(一)相对估值法:亦称可比公司法,是指对股票进行估值时,对可比较的或代表性的公司进行分析,尤其注意有着相似业务的公司的新近发行以及相似规模的其他新近的首次公开发行,以获得估值基础。 在运用可比公司法时,可采用比率指标进行比较,比率指标包括P/E、P/B、EV/EBITDA(企业价值与利息、所得税、折旧、摊销前收益的比率)等等。注意市盈率法中每股净利润有全面摊薄法和行估值时,对可比较的或代表性的公司进行分析,尤其注意有着相似业务的公司的新近发行加权平均法两种计算方式。计算公式分别为:每股净利润=全年净利润/发行后总股本;每股净利润=全年净利润/[发行前总股本数+本次公开发行股本数*(12-发行月份)/12]。 相对估值法简单易用,可迅速获得被评估资产的价值。缺点是:“可比公司”的选择是个主观概念,世界上没有风险和成长性方面完全相同的两个公司;同时,该方法通常忽略了决定资产最终价值的内在因素和假设前提;另外,该方法容易将市场对“可比公司”的错误定价(高估或低估)引入对目标公司的估值中。 (二) 绝对估值法:亦称贴现法。主要包括公司贴现现金流量法(DCF)、现金分红折现法(DDM)。 DCF法的计算步骤:(1)预测公司未来的自由现金流量。(2)预测公司的永续价值。(3)计算加权平均资本成本。(4)计算公司的整体价值。(5)公司股权价值(=公司整体价值-净债务值)。(6)计算公司每股股票价值(=公司股权价值/发行后总股本)。 在以下情况下,DCF法估值将遇到较大困难:(1)陷入财务危机的公司;(2)收益呈周期性分布的公司;(3)正在进行重组的公司;(4)拥有某些特殊资产的公司。 相对估值法反映的是市场供求决定的股票价格,绝对估值法体现的是内在价值决定价格,即通过对企业估值,而后计算每股价值,从而估算股票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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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证券发行与承销复习资料:要约收购规则
不是上市公司股东,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其他安排导致其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但未超过30%。 2、 要约收购报告书。 3、 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和董事禁止事项。收购人做出提示性公告后至要约收购完成前,被收购公司除继续从事正常经营活动或执行股东大会已经做出的决议外,未经股东大会批准,被收购公司董事会不得通过处置公司资产、对外投资、调整公司主业、担保、贷款等方式,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或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要约收购期间,被收购公司董事不得辞职。 4、 要约收购价格确定的原则:对同一种类股票的要约价格,不得低于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取发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 5、 收购支付方式。(1)现金支付:应当在做出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的同时,将不少于收购价款总额的20%作为履约保证金存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指定的银行。(2)证券支付:应当提供该证券的发行人最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证券估值报告,并配合被收购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的尽职调查工作。 6、 收购要约有效期。(1)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少于30日,不超过60日,但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2)收购期限内,不得撤销收购要约。(3)收购人做出公告后至收购要约期届满前,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也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4)收购要约期满前15日内,不得更改收购要约条件;但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7、 关于预受的有关规定(书338页)。 8、 股份转让结算和过户登记。收购期限届满后3个交易日内,接受委托的证券公司应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解除对超过预定收购比例的股票的临时保管;收购人应公告本次要约收购结果。 9、 收购情况的报告。收购期满后15日内,收购人向证监会报送,同时抄报派出机构,抄送证券交易所,通知被收购公司。 10、收购条件的适用。要约收购,收购人应公平(平等)对待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 11、收购期限届满,被收购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由证交所终止上市交易。在收购行为完成前,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在收购报告书规定的合理期限内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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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发行与承销》冲刺题(12.1)
2010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发行与承销》冲刺题汇总 1 2010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发行与承销》冲刺题(1) 查看 2 2010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发行与承销》冲刺题(2) 查看 3 2010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发行与承销》冲刺题(3) 查看 4 2010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发行与承销》冲刺题(4) 查看 5 2010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发行与承销》冲刺题(5) 查看 6 2010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发行与承销》冲刺题(6) 查看 7 2010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发行与承销》冲刺题(7) 查看 8 2010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发行与承销》冲刺题(8) 查看 9 2010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发行与承销》冲刺题(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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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发行与承销复习资料:公司收购的业务流程
会计师的共同参与。 2、收购时机的选择。要对自身有个明确、合理的股价,对目标公司有清晰的定位,还要分析宏观经济环境、法律和社会环境等。 3、收购风险分析。在收购过程中,收购公司主要面临的风险有:市场风险、营运风险、反收购风险、融资风险、法律风险、整合风险等。 4、目标公司定价。一般采用现金流量法和可比公司价值定价法。 5、制定融资方案。对于融资方式的确定,要在权衡资金成本和财务风险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一个或数个融资方式。如公司内部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筹资,股票、债券与其他有价证券筹资等。此外,还可以通过发行可转换债券等筹资。 6、选择收购方式。 (1)现金收购:以现金购买资产和以现金购买股票。 (2)用股票收购:股票收购是指公司不以现金为媒介完成对目标公司的收购,而是收购者以新发行的股票替换目标公司的股票。 (3)承担债务式收购:在被收购企业资不抵债或资产和债务相等的情形下,收购方以承担被收购方全部或部分债务为条件,取得被收购方的资产和经营权。 7、谈判签约。通过谈判主要确定收购的方式、价格、支付时间以及其他双方认为重要的事项。 8、报批。收购活动涉及国有股权转让的,应当报行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 9、信息披露。收购公司应按《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10、登记过户。收购合同生效后,双方要办理股权转让登记过户等手续。 11、收购后的整合。收购后的整合内容包括收购后公司经营战略的整合、管理制度的整合、经营上的整合及人事安排与调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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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发行与承销复习资料:新股发行的申请文件
1.申请文件编制和申报的基本原则: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第10号准则的规定进行编制和申报。 申请文件是上市公司为发行新股向证监会报送的必备文件。与IPO申请文件同样,一经受理,未经证监会同意,不得随意增加、撤回或更换。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公开募集证券说明书上签字,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声明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开募集证券说明书所引用的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资信评级报告,应当由有资格的证券服务机构出具,并由至少两名有从业资格的人员签署。所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应当由律师事务所出具,并由至少两名经办律师签署。 2、 申请文件的形式要求:报送发行申请文件,初次应发行管理办法》及第10号准则的规定进行提交原件1份,复印件2份。所有需要签名的,均应为签名人亲笔签名,不得以名章、签名章等代替。 3、 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申请文件目录:申请文件目录规定须报送的申报材料是对发行申请文件的最低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