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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理工大学2016研究生招生简章
2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学校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须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每年6月20日之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研究生院同意,可以保留资格1至2年,再入校学习。 十、奖助贷体系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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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医药大学2016研究生招生简章
、有关事宜 有关事宜请考生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相关网页()查询。 单位代码:10063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鞍山西道312号邮政编码:300193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咨询电话(传真):(022)59596191 联系人:张玉辉刘磊 特别提醒:网上报名时,请将通讯地址一栏填写具体准确,不能只写到××路,××号,要将单位名称写清楚,否则收不到信件,影响录取通知书的发放。 注:关于此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在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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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医药大学2016研究生招生简章
生后果由考生自负。 九、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将在研究生处网页(网址:)及时公布,请随时关注并查询。 2.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黄家湖西路1号行政楼B座201房间 电话及传真号:027-68890083 电子邮箱:hbzyyzb@ 邮政编码:430065。 3.考生对所关心的专业相关问题若作详细了解,可向我校各学院进行咨询: 检验学院:电话:02768890070 联系人:吴老师 基础医学院:电话:02768890123 联系人:黄老师 中医临床学院:电话:02768889091 联系人:陈老师 临床医学院: 电话: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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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2016研究生招生简章
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招收硕士研究生通过的考生,我校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否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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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财经大学2016研究生招生简章
生须知 我校2016年招收全国统考、专业硕士联考、推荐免试、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往届生须提供户籍证明或工作证明。 七、关于复试 凡初试上线者,须参加复试,复试内容为: 1.所报专业的专业课(笔试); 2.英语听力、口语测试(相当于六级水平); 3.综合面试。 八、学制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为3年;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除法律(非法学)专业为3年外,其余均为2年。 九、招生人数 各专业招生人数考生可参照研招网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具体招生计划为准,各专业招生数均含推荐免试研究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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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立信会计学院2016研究生招生简章(审计硕士)
负责毕业派遣等相关事宜。 (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五)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6.学校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各招生计划 70人,其中脱产学习(非定向)60人,不脱产学习(定向)10人;最终实际招生方向招生计划。 十一、学位授予 在学校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符合学校学位授予相关规定条件的,颁发学历证书,并授予硕士专业学位。 十二、联系方式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单位代码:11047 联系电话:021-67705124 联系邮箱:lxyz@ 联系人:沈晓欢 网址:http://gs. 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800号上海立信会计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邮政编码:201620 十三、其他 (一)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主管部门日后下达文件不符的,以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为准。 (二)有关招生信息请留意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学位与研究生(http://gs.),若有变动,以该网站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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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理工大学2016研究生招生简章
研究生,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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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16研究生招生简章
我校学习,尤其接受“211”、“985”等省外高校考生调剂。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教育网址:)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九、体格检查 考生在复试时按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格检查,不符合教育部规定体检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 十、录取类别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函调至我校。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及网络教育本科生入招生人数 2016年我校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400人(实际招生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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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医科大学2016研究生招生简章
命题考试科目参照我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所使用的教材。 (五)复试时我校将统一笔试专业课和外语听力,并由导师组进行面试(包括外语口语、专业知识、专业英语、专业技能等)。专业课笔试科目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上查看。复试合格后双向选择导师。 三、报考条件 (一)学术型研究生:相关专业普通本科毕业生。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1.临床医学本科毕业生可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麻醉学、医学影像学专业的五年制本科毕业生只能报考临床医学类别下的对应学科专业学位研究生。口腔医学、护理学、预防医学、药学本科毕业生可报考对应学科的专业学位研究生。 2.专接本考生本科必须为3年制且专科与本科阶段专业相同可报考相应的专业学位研究生。 3.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考生,不得报考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定向本科生不得违反协议报考,否则后果自负。 四、学费具体标准及奖助办法 根据国家规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教育全面实行收费政策。学术型研究生8000元/年,专业学位研究生7000元/年。 学校设立学业奖学金一等奖8000元/年、二等奖4000元/年、三等奖2000元/年,另外学校还设立助学金及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资助学生学习,详情请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查看。 五、其它 (一)考生报名时,填写的材料必须真实,并由本人亲自填写,如发现弄虚作假,无论招生培养工作进行到任一环节,都招生计划 我校2016年计划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492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518名。实际招生将被取消资格。 (二)报考我校的考生应身体健康,符合《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规定》,否则不予录取。 (三)不破格复试考生。 (四)报考临床医学各专业考生复试时须测试临床技能。 (五)研究生各专业最终接收推免生人数及招生咨询请登录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查看相关文件通知,请考生随时留意网上公布的最新招生信息。联系电话0311-86266422。 (六)考生网报时,下列项目必须确保准确无误,否则,责任考生自负。 1、考生网报在填报有研究方向的专业时,必须注明研究方向及代码。 2、填写联系地址、邮编、电话等一定确保准确、有效,从报名到录取结束(即从2015年10月初~2016年7月底)。 3、“学历证书编号”应为毕业证书“姓名”一侧下方的学校编号,证书另一侧的号码为流水号,并非学历证书编号。 4、填写数字必须用“半角”字符。 5、“出生日期”必须与身份证一致。 6、“毕业年月”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日期一致。 联系人:康永彬、高华 联系电话:0311-862664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