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200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与学制
招生专业详见招生目录,学制三年。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已获得硕士学位(在国外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是国家统招全日制硕士生,且最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否则不予入学注册);或符合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
⑴获得学士学位后连续工作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⑵已修读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
⑶已在核心期刊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3篇(为第一作者)或以第一作者出版的学术专著;
⑷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的聘任证书。
3、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4、两名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教授(报考的导师除外)推荐。
三、报考时间和方法
(一)、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本校2009年博士生招生为一次(境内),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⑴所有报名者请登陆http:“报名登记系统”进行网络注册报名。
⑵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11月25日—12月25日。
2、报名流程:具体见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登记系统”中的报名流程。
3、送交报名材料及缴交报名费:
凡符合报考条件者,在网络报名注册后,考生须将报名材料送交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并缴交报名费每人200元。
⑴本地考生
请于2008年12月26日至27日,前往暨南大学研招办(南门行政办公楼406室)缴交报名费并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①打印网上报名成功后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贴近照,并仔细核对录入的信息是否准确、属实后签名,由此发生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单位意见”一栏,如是应届毕业生,须由所在学校研究生院(或处、部)填写“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公章;如是报考委托培养或非应届毕业生报考全日制脱产攻读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同意委托培养”或“同意报考全日制脱产攻读博士研究生”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②政治审查表;
③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复印件;
④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获得境外硕士学位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应届学历教育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部〉证明;非学历教育硕士生只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同等学力考生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及本科毕业证书);
⑤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和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⑥推荐书2份(空白表从网上下载,须推荐专家亲笔填写、签名,并附推荐人的正高级职称证书复印件);
⑦攻读博士学位阶段拟开展的研究计划。
⑧以同等学力报考者,须提交本人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聘任证书复印件。
⑵外地考生
请于2008年12月25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将上述报名材料和报名费(报名费请通过邮局汇款)寄送至广州暨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⒌关于报名工作的说明
⑴凡未在规定的报名日期进行网上报名或不交报名费或不将报名材料送(寄)至研招办查验者,作为自动放弃报考处理。
⑵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将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⑶经核查通过并已交纳报名费者,可于考试前在网上打印自己的准考证。准考证与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同时使用,无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或身份证件过期者,一律不得参加考试。打印准考证的具体时间请留意网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