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将向材料齐全、政审合格的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具体要求如下: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须收齐政审表和档案(应届考生可先转部分档案,剩余档案可后期由毕业学校整理完毕后寄发至我校)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录取类别为“自筹经费”的考生须收齐自筹经费协议书、政审表和档案(应届考生可先转部分档案,剩余档案可后期由毕业学校整理完毕后寄发至我校)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录取类别为“委托培养”的考生须收齐委托培养协议书和政审表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须收齐定向培养协议书和政审表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发放时间
  1、通信地址为北京者:6月23日起到首都师范大学校本部主楼506领取,我校不再寄发。领取时间为工作日内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2、通信地址为外地者:6月23日-27日(周六、日除外)可到首都师范大学校本部主楼506领取,领取时间为工作日内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未领取者将于6月28日挂号信方式寄出。
  三、注意事项
  1、请登记地址为外地的考生尽量委托北京的同学或朋友代领,以免因地址不详、本人已离校等原因造成通知书无法及时收取。
  2、请认真阅读“首都师范大学2011年研究生新生报到须知”,按报到须知要求办理相关报到手续。
  3、拟录取结果正在接受教育部审核,如有变化以研招办通知为准。